2013年10月8号的話,並且如果你確認你在2014年10月7日之間無法住滿183天,那這期間在不在台灣住對你拿身份證沒什麼 影響了,第一年肯定不算了,你想要拿身份證則是需要注意從2014年10月8日到2015年10月7日間要夠183天,然後再下去的1年還需要滿1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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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間不好說啊,你去公證的親屬關係證明麼?那也要公證書到海基會了,你去驗證完再去申請入台證,入台證下來之後再郵寄回去辦紫本通行證及探親簽注,然後才能到台灣。 1個月相信肯定不夠,用不用到2個月不少了,搞不好會噢~, O' T2 X2 d% E; E;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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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你是讓你爸爸到台灣看病?因為你爸爸到台灣肯定沒健保,所以去看病是自費哦,費用應該不輕噢。這個你也要清楚4 b+ Q( l r% X' T"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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