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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初级阶段 团聚签 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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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2 16:55:0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e( S! {/ ^9 ~& \* s% ?- A( n我是上海的,去年和老公在上海这里办理了结婚登记,现在刚走到初级阶段----团聚签    还不是很明白操作,麻烦大家多多指教。前两天移民署通知团聚签下来了,但是想问一下,团聚签可以在台湾呆多久呢? 2 I% _" h' {' X+ G- O
还有就是,我老公寄给我以后,我是不是还要在大陆办理什么流程证件然后 在过去台湾呢?

1 W. \% u( S) o" e/ E/ I


8 @2 D) e* h7 T" ?  d' s
發表於 2015-4-3 09:52:34 | 顯示全部樓層
只是補充一點,樓主現在已經持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了,所以辦理依親居留的時候能發多久的證件,還不好說,如果有超過1年了,那一年過後可以延長多久也不一定,要以兩年半及證件本身效期前1年止最短的那個時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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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2 17:25:51 | 顯示全部樓層
記得沒錯的話,團聚簽下來後你可以在半年效期內使用,也就是要在半年內到台灣,入境後效期可以待一個月(比方有部分需要二次面談的情況),但如果在機場有通過面談則延長到6個月。
6 O, `( k+ {  N' U! m' D: L3 M0 W0 {- @4 ~- `8 z" G/ `) O8 O
有團聚簽了,你就去出入境管理局申請探親簽注,就就是標記是T的6個月一次有效的簽注,如果還沒通行證,則一起辦理新證及新簽注。
! B! {/ l( j/ X! |+ T, A' K5 q( M1 \1 X* R, q3 F5 f) ^( u% W
如果到台灣可以待比較久時間,建議在台灣順便辦好依親居留,這樣之後出入台灣會比較方便。% \" F" Q1 z% f- i
這個參考http://www.xinzhumin.com/thread-49-1-1.html
. m+ \# d) z7 N; I6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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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4-2 17:42:53 | 顯示全部樓層
入境后可以呆一个月 你说可以申请延长是当场和免谈的人做申请吗 + s( E) E5 s& ?* E
其次想问之前我有的是大陆人往来台湾通行证 这个没用了吧 这次我是要去出入境办理新的本本在申请签注4 d0 b9 v, H( O( S8 h) }) v- N
唉我以为这次过去可以呆半年呢555555555555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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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3 00:23:54 | 顯示全部樓層
rita宝儿 發表於 2015-4-2 17:42/ _7 ~5 o2 e7 p+ ^0 j
入境后可以呆一个月 你说可以申请延长是当场和免谈的人做申请吗 & b! ]& x% C. j8 X$ |% q: l
其次想问之前我有的是大陆人往来台湾通行 ...

- |/ t" u8 n  o; A( f9 g5 H, _只要在机场通过面谈,你就可以在台灣待半年,之前辦理好結婚登記及依親居留就可以在台灣待一年。/ f$ W& o& B8 X$ J* H8 o1 p
, }3 a3 k+ Z0 S. b- Q8 H
如果你有那個通行證,則不需要申請新的,只是去申請新的探親簽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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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3 07:34:5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Peter 於 2015-4-3 10:19 編輯
) _+ _1 j9 B) t3 M) k  R! n0 R/ F9 T! |( Y
以能在台湾待最久时间的作法:7 ?0 l, \/ |* S9 }  I5 n
1.到台湾前一个月到派出所办理五年无刑事记录证明书 , 送到公正处办理无刑事记录公正书 , 内地公证处会寄给台湾海基会.7 M' ?# o9 q* y5 O
2.拿以团聚名义申请的入台证进入台湾 , 进入台湾一定会有机场面谈 , 面谈通过待台湾就会延长至半年.
6 f/ t' {5 q" k* R8 P, Z3.至台湾指定医院办理大陆配偶健康检查 , 约一周可以拿到健康检查证明书.& G# f1 m  u2 _9 o& d
4.至台湾海基会办理无刑事记录证明书.
; K0 ]5 v0 M' ~/ l5 x5.至台湾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
8 D4 q. q. K  m5 X6.至台湾移民署办理依亲 , 办理完成后待台湾就会延长至一年 , 一年后到期前可以再延长二年半....<到期可以一直申请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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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4-3 15:16:04 | 顯示全部樓層
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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