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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已經結婚而住到台灣了,沒有金融卡生活上也是不方便的,在大陸辦金融卡太簡單,拿着身份證隨便進一家銀行,管你是不是本地人,管你是不是已經有本行的金融卡,都可以很方便的再辦理一張出來,他們恨不得你使勁辦,多多辦呢,在台灣不是這樣子的。(2013年的大陸是沒什麼限制的,但在2019年再看,許多銀行也開始限制了,不是身份證不是本地,也沒居住證,也可能是不給你開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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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o& s2 Q1 I6 c U) y如果你都在台灣住好久並且也已經有金融卡了,大可不必朝下看咯,我寫這個文章主要是讓即將到台灣或者剛到台灣有這方面需要的陸配看的~XD~% ~4 [" z4 @' L
" E/ o* g) i6 O2 B; p4 e! `台灣對這塊管理的很嚴格,平時辦理很多業務都是需要雙證件的,一般就是身份證加另外一個證件,像健保卡、駕駛證等,那陸配怎麼辦理呢?團聚階段是否可以辦理,我不確定,即使可以辦理,也是會有麻煩,因為第一次團聚用的入台證上是沒有統一編號的,即使可以辦,那也是要另外去申請這個編號了,這個編號就是當作非台灣人統一使用的證件號,所以我還是建議等辦好依親居留證後再說,反正現在結婚登記完只要提供其他必要的文件,就可以直接申請依親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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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銀行開戶,需要雙證件加印章,而依親居留證就算一個證件了,另外一個證件用哪個呢?真的是不同銀行不同的規矩,我在2010年的時候,先去中華郵政辦理,因為手裡當時還沒健保,所以也就沒健保卡,也沒駕照,手裡的證件就只有依親居留證和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我想當然的認為,雙證件不剛剛好嗎?把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交上去不就行了,但郵局裡的人先是問領導、領導再打電話跟上級請示,最後的結果是不行,問我有大陸的護照嗎?可我又沒辦理啊,他們覺得外籍人士就是要持護照才算有效證件,而我們拿的通行證不算,最後他們要求我們帶戶口名簿過去當個證明才給我辦理(所以如果大家在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時候也可以順便把大陸的護照也辦一辦,即使不是為了辦金融卡用,那之後如果有出國旅遊的話,也就不用專程回大陸辦護照啦,畢竟簽證也可以在台灣申請的),中華郵政的金融卡因為上面要印名字,所以申請完畢後要過幾天才能去領卡,金融卡是標準的VISA卡,可以在國外取款(單獨設密碼),也可以刷卡消費也可以網路消費(先前不行,近期才開放的,好像也是先要去櫃檯開通),而印章嘛~到處都有在刻的,50NT一個木頭章,就可以用很久,但是記住,不能弄丟了,因為以後辦理一些業務可能需要核對印章,你提供的要和開戶用的完全一樣才行,這樣也是為了保護賬戶的安全。2019補充:如果你申請帳戶的時候沒有使用印章的方式,而是簽名,也是可以,但之後辦理業務都必須到開戶行辦理,想要在任意網點都可以辦理業務,則必須使用印章,早期的存摺上面直接蓋印章,拿到存摺就知道你是哪個章,現在新的存摺貌似已經不顯示了。+ K. \( [: G6 }1 Y( z3 J/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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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郵局的金融卡有一點需要注意,應該是為了金融的監管吧,我們去辦的這張卡是內置有效期的,是對比居留證上的效期的,有效期到了,就凍結VISA交易功能(在台灣取款不受限制),等你居留證延期了,再去郵局展期。; ?' |( m1 X% _. {
二、請問如何申請郵政VISA金融卡?有沒有申請限制?, C" { E, y: @$ `6 |0 r/ }% `2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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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9 }8 W/ C$ ~; T(1) 只要是年滿18歲,已於郵局開立存簿(含綜合)儲金帳戶之本國或外國自然人(含大陸人士),皆可攜帶國民身分證(外籍儲戶持護照及有效居留證),儲金簿、印鑑及原金融卡(未申請者免附)親自至任一郵局(非通儲戶至立帳局)辦理。4 h u$ g; |7 p7 ^: A, B
(2) 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請另檢附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或監護人)國民身分證及同意書親自辦理。: E- b# T2 r; I& M& l
(3) 外籍儲戶之有效居留證,須申辦當日距該證有效期間逾3個月以上者,方得申請。居留證有效期限屆滿前,本人須持已展期之有效居留證,連同申請時之其他憑辦文件至任一郵局(非通儲戶至立帳局)申請展期,否則居留證有效期限屆滿後,停止VISA交易功能(國內外刷卡消費及國外ATM提款。) 郵局也不能申請綜合戶(1)洽辦手續:尚未開立存簿儲金帳戶:請本人持國民身分證、第二證明文件(如駕照、健保卡…等)、印鑑,填具「郵政存簿/劃撥儲金開戶約定書」、「郵政綜合儲金約定書」各一份及存簿儲金立帳申請書並加蓋印鑑、存簿儲金新開戶存款單一份至連線作業郵局辦理。已開立存簿儲金帳戶者:請填具「郵政綜合儲金約定書」及變更申請書一份,持國民身分證、印鑑、連同存簿儲金簿向任一郵局申請換發綜合儲金簿(非通儲戶應向立帳局申請)。
4 [' ^" w2 }1 g3 q+ p(2)注意事項:限在連線作業郵局辦理。綜合儲金簿之存簿、定期之戶名應為同一名義,並以開立一戶為限。定期存款分「整存整付」及「分期付息」2種,期限分1、3、6、9月期與1、2、3年期及「指定到期日整存整付」(至少1個月以上不逾3年)等類,惟不辦理1月期「分期付息」定期存款,最低存款金額新臺幣1萬元。利息之計算,存簿儲金之利息,按照存簿儲金之規定計算。定期儲金之利息,按照定期儲金之規定計算,並依規定扣稅。公教存款或聘僱人員離職儲金戶、政務人員退職撫卹儲金帳戶、外國人、大陸人士及非法人團體不得開立或轉為綜合儲金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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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去另外一家銀行“中國信託銀行”,發現又是另外一個樣子,他們就直接跟我要居留證和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交上1000塊最低開戶的金額,記得還要給你拍一張照,就很快辦好了,但陸配拿到的金融卡和一般民眾的VISA金融卡是不同的,陸配辦理的金融卡只能在台灣使用,而一般民眾的VISA沒有這個限制,卡的樣子也不一樣,並且在合約裡也詳細說明了。要不是可以在7-11裡很方便取款,衝著這些文字,我就不辦他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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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1 u& ?8 z: k8 k+ i( j, `另外據我聽到的信息,一般來說,你在一家銀行,一般情況只讓你辦理一張金融卡,辦理第二張會問你原因,這些好像都要上報的,並且如果你是在離住家很遠的地方辦理,他們也可能不會給你辦,會讓你回到住家附近辦理,可見對這塊監管的比較嚴格。4 }+ _8 ]4 s& l" Q
( z5 F7 ?5 l% e7 a/ x3 x$ q其他銀行大體的都是差不多的流程了,台灣銀行很多,我也就辦了幾張而已,這個看自己的需求啦。& O2 H: I1 h- S: |/ C7 Q' R.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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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 z4 ~4 y- z! N8 I8 l3 d2014年7月有去花旗申请金融卡,因為本來看到說餘額超過25萬NT,則國外取款免手續費,但實際辦理被告知,如果是大陸人士則無法享受到這個功能,因為不能給你開啟國外取款功能……,後來拿到合約書,裡面確實也有特別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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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s2 e! q5 P( A3 s4 Y並且在開始辦理之初,他們說台灣人辦理需要1個小時的時間,外籍人士辦理需要2個小時的時間,然後問我什麼時候可以拿到台灣身份,我就隨便和她說還要2年,她的下一句讓我很吃驚,她說“那要不要你等兩年後再來開戶,這樣辦理的時間就可以縮短一個小時”……就是這樣不歡迎我開戶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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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就是花旗銀行的開卡必須要有大陸的護照或者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才可以。不能僅憑台灣的居留證及健保卡。因為一些資料什麼的要按照美國的規範,需要你提供你原來地方發的證件。0 F2 M$ q5 |$ B, t4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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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F$ ~1 `" a( u# P信用卡部分:5 x. C5 ^; k# z9 X6 `, y2 G)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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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還沒有拿到身份證,想辦理自己名字的正卡相信是比較困難的,大概還是需要有人幫你擔保、及有正規的工作才可以,甚至有的銀行即使是這樣子也根本不會給你辦理的,會覺得風險太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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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辦理配偶的信用卡的附卡,那有的銀行是可以的,就信用卡也是你的名字,但只是附卡,刷卡後還款是由正卡來付,然後權益也都是正卡的。我知道確切可以的是聯邦銀行,也很簡單,因為我自己就有,那個時候我甚至還沒工作,同時樓下也有人分享說聯邦銀行的可以。http://www.xinzhumin.com/thread-1103-1-1.html A, j' ^% v% E- a$ M8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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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s在 8樓 分享:, v4 U5 E6 H# W6 S% [! J
我的經驗如下:: h* }( \7 A# l9 X0 o4 f. N8 u
(1) 2005年, 幫我老婆辦附卡, 因為是大陸配偶的關係, 申請了 2 次都被拒絕, 我覺得這很沒有道理,是一種歧視, 所以我就把當時已用了 8 年的台新銀行信用卡金卡的正卡, 把它剪掉, 退卡, 也把存在台新銀行裡的錢, 通通移到別家銀行, 由於當時台新銀行是薪資帳戶, 否則我也會把它銷戶
7 g& I$ n9 R8 r0 r$ p& e P7 L(2) 2005年, 接著, 申請 HSBC 信用卡, 正附卡一起辦, 3~4 週就下來了, 用到現在 (當時老婆是"依親居留")6 ^) o* @" B* c3 k5 n" U
(3) 2013/08/29, 幫我老婆 辦附卡, 因為是大陸配偶 (長期居留)的關係, 被拒絕了, 我正在考慮要不要把渣打銀行的信用卡退掉, 然後把帳戶關掉 0 a$ i+ K- ~% Y8 E7 T7 j; R5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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