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vus 發表於 2014-12-9 13:46:29

共同撫養權爭奪問題

有經驗的姐妹是否可以分享一下
我和老公進年來都一直是半分居狀態
最近已經有談到離婚事宜
我要到明年10月份才可申請定居
我和他的離婚條件只是要小朋友的共同撫養權三年
他都不肯給,他對小朋友對他的家庭都很好,唯獨對我沒感覺
可是我也是有穩定工作的人,从兒子出生四個月去到托兒所到現在
快五歲,我每個月都會給他一萬塊,算是幫弟弟負擔一部分的錢
他有房子有年薪百萬的工作
請問一下姐妹們,這樣如果官司打起來的話
我只要三年的共同撫養權,我會拿的到嗎

kaka 發表於 2014-12-9 23:50:44

這個相信大家也沒有很好的建議的。如果他都不給你共同撫養權,那估計你只能不要離婚,拖到你拿到身份證了吧。打官司一般法官會判給對小孩子生長有利的一方,按你說的應該還是男方更有利些吧

白鴿 發表於 2014-12-10 06:37:01

真不想幫你,只要三年是什麼意思?三年之後就可以拋棄了嗎?如果一直要撫養權我倒是可以提供建議。

AlweiLin@G 發表於 2014-12-10 17:28:23

建議你拿探視權比較好,權力大、責任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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