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ka 發表於 2013-5-27 01:05:55

张群 發表於 2013-5-27 00: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請問卡卡
目前還需要老公到現場擔保人嗎
或者老公簽名(擔保人)可以不用到現場、 這樣可以辦理嗎


已經不需要保證人了,保證人只在申請依親居留的時候才需要。

胖胖 發表於 2013-5-27 11:59:23

陸配取得身分證最重要的應該不是參政權而是不用再多浪費時間跟金錢回大陸辦證件面對那些官員吧,以上是個人淺見

min 發表於 2013-5-27 21:43:06

胖胖 發表於 2013-5-27 11: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陸配取得身分證最重要的應該不是參政權而是不用再多浪費時間跟金錢回大陸辦證件面對那些官員吧,以上是個人 ...

希望兩岸辦事處的設立能夠有可以讓大家在台灣辦理證件的功能。

张群 發表於 2013-5-29 08:48:25

為了等身份證《新娘變老娘》
聽說七月份會有審核會議

大陸配偶入籍台灣的年限,有可能比照一般外籍配偶,縮短為四年嗎?他們的參政權力,會因為取得台灣身份證而享有和所有公民一樣的選舉、與被選舉權嗎?立法院這個會期即將於本週結束。原本陸委會提列為優先法案的「兩岸關係條例第十七條修正草案」,縮短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的年限為四年,以拉平和外籍配偶的差距。此案引發藍綠立委互相指責對方工於政治算計,暫遭擱置。隨著後來居上、陸委會更急迫推動的「兩岸互設辦事處條例草案」,因事關一百萬在中國的台商權益,國民黨為此進行甲級動員,並表態將納入七月份的臨時會再議。原已邊緣化的陸配議題,更受排擠而不知掉落何方了。兩岸婚姻由於交流頻繁、語言相通,藉網路與旅遊之便,多年來一直佔台外婚姻的最高比例。由於台灣沒有完善的長期居留規定,以依親名義來台的外籍配偶不管居留多少年,一旦配偶亡故或離異,都立即成為「外人」,喪失繼續居留的權利,就算取得子女監護權,若中途因故離境,再申請來台也只能獲得停留簽證。依親身分如此不確定,因微罪或失婚遭受不當遣返的案例比比皆是,多數外籍配偶不得不冀望及早辦理歸化、入籍,以取得穩定的生存保障。1992年公布實施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因應實際交流的頻繁,已歷經多次增修。此次官方修法讓大陸配偶入籍年限合理化,在野黨強力杯葛,引發的討論涉及移民參政,把對中國的疑慮轉嫁到大陸配偶身上。個別公民的具體需求,在政客眼中只剩下選票的投射與換算。民進黨揚言修法是為了執政黨的政治私利,將反對到底。立委陳其邁指出,大陸配偶「只要存續正常婚姻關係」,就有居留、就業、勞健保等權益,在台生活無虞,為什麼還要急於取得身分證?執政黨若不是選票考量,就是為「假結婚」護航!嚴斥馬政府開放中國人參政,對台灣的國家安全造成嚴重衝擊。「正常婚姻」原就充滿變數,新移民的生存與生計若單方面依附於婚姻的維繫,連吵架分手的籌碼都沒有,不啻是被剝奪夫妻關係的平等發展,陷其於更不確定的高風險處境。再者,參政權是公民權的一部份,甚至可能是最核心的部份。作為一個人,參政權是建立在地社會連結的重要管道,若無以參與公共事務的決定,也就切斷在地發展的長久想像。民進黨以「國家安全」之名,把來台陸配當作假想敵,不過是暴露自身無能面對與中國的政治問題。諷刺的是,民進黨團一方面在立法院封殺縮短陸配入籍年限的草案,一方面又由四十位黨籍立委全數連署「台海人權決議文」,於5月25日第十五屆第二次民進黨全代會中提案,主張在人權基礎上,與中國展開對話。同一批立委,面對中國政府,高分貝要求人權對話,卻對已在台灣生存的中國移民,以維護台灣國家安全之名,力阻其參政的權利。如此實質違反人權在先,卻要求政治上的人權對話,言行矛盾至精神錯亂的地步。面對修法,台聯黨團接受陸配入籍年限調整為四年,但要求一併修改兩岸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中國人取得台灣身分證滿六年後,才能享有中央公職人員(如立委)的選舉權,十年後才可以投票選總統。理由是:來台陸配長期受到中國專制政權的思想及恐嚇,難於短期內擺脫中國影響,需要再多一點時間的學習及適應,才能獨立行使選舉、罷免等參政權,以免傷害台灣民主成果。無獨有偶,日前「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發表的「自由人宣言」,也有類似的敘事邏輯。宣言指出,台灣人民歷經國會改選、總統直選,已建構的憲政秩序,是主權在民的珍貴成果,而對岸是「一黨專政的國家,沒有真正的人民主權」,無能進行民主談判。同樣的,台聯黨團也將一人一票的形式民主視為「台灣民主成果」,認定受中國專制毒害的大陸配偶沒有能力行使政治權,他們就算已定居、入籍、取得台灣身分證,也需要再被檢查、教化六至十年,才能享有參與台灣政治的投票資格。針對新移民「參政試用期」規定,在現有的國籍法第十條、兩岸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就已經要求入籍定居十年後才得以成為被選舉人,取得擔任公職的權利。不完整政治權利,早已引發外籍配偶抗議「參選等十年,新娘變老娘」。移民取得身分證後,就已經是台灣公民了,他們在台灣生活、勞動、貢獻,也納稅、繳保費,卻因無法參選被剝奪掉一半的政治主體,但至少還保有基本投票權,不致於被既有政治勢力全然漠視(如不能投票的移工)。如今卻因出生地及原籍是中國而遭到不平等的對待,被拿掉六至十年的參政權,還要怪罪是自己民主素養不足。這不是歧視是什麼?這不是違反人權又是什麼?所謂歧視,原本就夾雜著複雜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式歷史積累,以及現實利害盤算。人權立國的口號,藍綠輪流拷貝早已不足為奇。此時此刻,如何平等對待新移民及中國移民的參政權,就是檢驗台灣人權的試金石! 

kaka 發表於 2013-5-29 09:46:15

希望能早點審核,早點通過,如果真的,那9月份前還是有戲呢

踏雪尋梅~梅 發表於 2013-6-8 20:59:09

你好 卡卡   我朋友在大陸是退休人員請問如果她申請台灣身份證後會影響她在大陸的退休金? 麻煩你,謝謝

踏雪尋梅~梅 發表於 2013-6-8 21:00:31

你好 卡卡   我朋友在大陸是退休人員請問如果她申請台灣身份證後會影響她在大陸的退休金? 麻煩你,謝謝

kaka 發表於 2013-6-8 21:16:52

踏雪尋梅~梅 發表於 2013-6-8 21: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好 卡卡   我朋友在大陸是退休人員請問如果她申請台灣身份證後會影響她在大陸的退休金? 麻煩你,謝 ...

只能聽說是不影響的,退休金不是都直接打到銀行卡裡面嗎?拿台灣身份證,銀行卡也不會失效啊。

換一個角度想,退休金是對你過去對企業、國家的貢獻度的一個補償,也不應該因為換身份了就給剝奪了吧。現在在大陸工作的外國人不是也要繳醫保和社保麼?

當然也有規定是說,如果移民了,可以跟社保部門申請一次性結算,我想主要是針對那種沒繳滿年限,又沒機會繼續繳的吧,結算就是把你之前繳的那部分按照算法還給你而已,但官方的條款也沒看到,所以雖然個人傾向可以繼續領,實際情況還是問下當地社保部門是最保險的。

踏雪尋梅~梅 發表於 2013-6-12 14:11:38

卡卡   節日快樂   6改4還是沒有消息嗎? 謝謝

张群 發表於 2013-6-17 10:31:35

卡卡
真的辛苦你了
還有謝謝你對大陸配偶的關心和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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