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ka 發表於 2013-3-27 11:30:41

為何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臺灣地區之定居案件,辦理需要很長的時間?

問:        為何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臺灣地區之定居案件,辦理需要很長的時間?

答:        服務站受理時為初審,送至本署移民事務組定居科複審後,再邀請有關單位組成審查會審查,稱為聯審。因此,當月申請案件排入次月審查會,原則上1個月召開1次,俟審查會審查通過並取得配額後,依序核發定居證。

資料來源        移民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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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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