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要申請定居送件資料
陸配要申請定居送件中有一件出生公證書,請問一定要在送件時提出嗎?還是可以事後補送,另外如果回大陸辦出生公證書時同時辦理大陸戶籍除籍公證書這樣會有影響嗎?例如大陸身份證會被注銷收走, 另外還是等台灣身份證拿到後在回大陸注銷戶籍,怎樣做法比較好比較有利 看條款裡面,出生證明沒有說可以晚交。也就是出生的資料都沒,他們就發給你身份證,萬一資料有錯誤呢?怎麼確認你填寫的是正確的呢。因為還有你的親生父母,這些都是要記錄下來的。
如果出生公證必須在申請定居前拿到,也就不會出現你的出生證明和除籍證明延期辦理的問題了。
出生證明終生有效,所以你可以在方便的時候辦理,不一定要在定居前才專門回大陸申請。
另外不清楚你說的怎麼申請才有利,中的有利是哪方面的。 kaka 發表於 2017-10-12 21:35
看條款裡面,出生證明沒有說可以晚交。
也就是出生的資料都沒,他們就發給你身份證,萬一資料有錯誤呢?怎 ...
了解了!謝謝KaKa 好像很麻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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