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甜圈@ 發表於 2013-4-30 16:31:34

工作失敗率100%,每次都用同一理由拒絕...無語...


已經來臺兩個多月, 原本並未打算工作, 但後來實在不想每天在家, 就想試著在家附近找一些工作看看
已經找過很多次了,工作類型無非就是餐飲業,超商...

可是每次都被拒絕,拒絕的理由都是沒有辦法給我繳納勞健保...
還有個更瞎,雇主說已經拿著我的證件去問過,就是不可以給繳納,還說我的藍本本是出入境許可而不是依親居留證
可是裏面明明寫明是出入境+依親居留證...


被拒絕了很多次,都是同一個理由...可是我每次打給相關單位得到的答案都是可以...
無語無語+無語的N次方!!!!!

kaka 發表於 2013-4-30 16:59:49

他們亂說,只要有工作權的人參加工作理應都可以繳納勞健保,估計是他們是不想錄用,找個藉口罷了,我曾經有找一些工作機會,他們在意的點是不確定你是否有工作權,他們不敢用你,怕違法,但是把那個居留證後面的備註給他們看過,並且保證絕對不會觸法,他們也是認可的,至於勞健保,那就按照法令來唄,而法令是要繳納勞健保的,只是勞退貌似新制是不能入的,舊制的好像可以。

另外勞保局網站也有加入勞保所需要的文件,裡面就有大陸配偶。

申報外國籍勞工、外僑等非本國勞工加保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詳如下表:


類 別證 明 文 件
海外補充勞工 (外勞)1.勞委會核發之招募許可函、入境簽證函或遞補函影本
    2. 聘僱外國人名冊影本
    註:居留證影本如已註記「外勞─OO單位」字樣,且所載單位名稱與投保單位名稱相符,得以居留證影本代替工作許可證明文件。
承接續聘外勞1.勞委會核發之接續聘僱許可函影本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之接續聘僱證明書影本
    2. 新雇主之聘僱外國人名冊
    註:承接續聘外勞之雇主如以就業服務中心協調會議紀錄辦理勞保手續,仍應於事後補齊應備之相關證明文件。
    註:居留證影本如已註記「外勞─OO單位」字樣,且所載單位名稱與投保單位名稱相符,得以居留證影本代替工作許可證明文件。
外國專業人員:
    1. 專門性或技術性之工作
    2. 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
    3. 學校外籍教師
    4. 補習班外國語文教師
    5. 運動教練及運動員
    6. 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勞委會核發之工作許可函影本
    註:
    1.居留證影本如已註記「應聘─OO單位」字樣,且所載單位名稱與投保單位名稱相符,得以居留證影本代替工作許可證明文件。
    2.入國簽證如已註記「本簽證視同工作許可」字樣,得以入國簽證影本代替工作許可證明文件。
    3.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學術研究機構聘請外國人擔任顧問或研究工作者,無需申請工作許可,惟應由所屬單位出具聘僱證明文件。
外國留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勞委會核發之工作許可證影本
外國研習生、實習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來台研習、實習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雙重國籍之外僑,已在國內設籍者需在加保表敘明身分並檢附
    1. 中華民國護照影本
    2. 國內設籍資料影本
雙重國籍之外僑,未在國內設籍者(含無戶籍國民,如滯臺泰國、緬甸地區國軍後裔或滯臺藏胞等)勞委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工作許可函影本
單一中華民國國籍(含無戶籍國民,如滯臺泰國、緬甸地區國軍後裔或滯臺藏胞等)不論是否取得在臺居留證或是否於國內設籍,均不需檢附工作證明文件,但必須於加保表敘明身分。
外籍人士(含港澳地區人民)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在臺居留者
    註:適用就業保險法。1.居留證影本
    2. 與本國人結婚之戶籍資料影本 【居留證影本如已註記「依親-夫(或妻)-配偶姓名」字樣,即可免附本項】
外籍人士(含港澳地區人民)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但尚未獲准在臺居留者勞委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工作許可函影本
經許可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之大陸配偶及長期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
    註:大陸配偶適用就業保險法,其餘大陸地區人民不適用就業保險法。不需申請工作許可,但應檢附在臺依親居留證影本或長期居留證影本
    註:設籍未滿10年之大陸地區人民不得任職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設籍未滿20年之大陸地區人民不得擔任國防機關(構)之文職、教職、國軍聘雇人員。
外籍配偶(含港澳地區人民)及經許可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之大陸配偶離婚或本國籍配偶死亡,仍獲准在臺居留者
    註:適用就業保險法。1.居留證影本
    2.(1)離婚:取得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監護權之證明文件。
(2)家暴經法院判決離婚:因家暴經法院判決離婚之證明文件及有在臺設有戶籍之未成年子女之證明文件。
    (3)本國籍配偶死亡:本國籍配偶死亡之證明文件(所附證明文件如未載明雙方為配偶關係,應一併檢附雙方為配偶關係之證明文件影本)。
    註:居留證影本如已註記「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字樣,則不需檢附前開證明文件。
香港、澳門地區中國人(國人之配偶除外)勞委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工作許可函影本
代訓對外投資事業外國籍員工1.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代訓函影本
    2. 代訓外國籍員工名冊影本
外國籍船員交通部核發之工作許可函影本
律師聘僱外國籍助理與顧問勞委會核發之工作許可函影本
科學工業園區或經濟部加工出口區內之廠商聘僱專門性或技術性人員科學園區管理局或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核發之工作許可函影本
外籍家庭幫傭1.勞委會核准聘僱許可函影本
    2. 聘僱外國人名冊影本
    註:加保時應以雇主本人為投保單位,以新投保手續辦理。

來源: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而健保大陸配偶入境6個月都必要要繳呢,沒工作也要自己繳。如果有工作,則工作之日起就可以入健保,不受6個月的限制。

我猜還是他們不想要,然後找藉口啦,如果是誠心想要你,至少會去落實下法令,並且他們自己去問這些政府部門,肯定很快就有明確的答复的。

@甜甜圈@ 發表於 2013-4-30 17:05:41

kaka 發表於 2013-4-30 16: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們亂說,只要有工作權的人參加工作理應都可以繳納勞健保,估計是他們是不想錄用,找個藉口罷了,我曾經有 ...

我也解释过了,也给他们看过了
也说明证件就是居留+出入境+工作都可以进行的,
可是还是这样说。。。我开始还怀疑是否企业性质的问题导致不能给外籍人员入保险
可是今天电话问过劳保和健保局都是说没有这个差别,

目前挫败感很重。。。端盘子的工作都找不到。。。{:32:}

kaka 發表於 2013-4-30 17:17:38

@甜甜圈@ 發表於 2013-4-30 17: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解释过了,也给他们看过了
也说明证件就是居留+出入境+工作都可以进行的,
可是还是这样说。。。我开 ...

所以我才說他們是故意的。。社會現實就是這樣子,你這至少還算至少有點意願,但他們不想麻煩,我見過很多一看你是大陸人,就不給你機會,隨便找個別的理由打發你,而不是法令方面,沒辦法,只能繼續找了,希望你早日找到吧。

fenghaiyin 發表於 2013-4-30 22:11:08

你好,你可以去這家看看,http://www.518.com.tw/阿城鵝肉-company-733842.html#compjoblist

jbkoy110 發表於 2013-5-1 10:56:25

一般的小店,很多都沒有幫員工保勞健保的。你也不要太灰心,一定可以找到合適自己的工作。

@甜甜圈@ 發表於 2013-5-1 16:38:22

jbkoy110 發表於 2013-5-1 10: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般的小店,很多都沒有幫員工保勞健保的。你也不要太灰心,一定可以找到合適自己的工作。 ...

說不上是什麽感覺,就是連個最簡單的工作都找不到的感覺
至於保險,我覺得是基本保障。。。
如果沒有那就算了,我只是覺得用那些理由來拒絕還蠻搞笑的。。
不如以後都拿電話當面打電話到健保局問,看他們是不是還會說這種理由好了

Sammi 發表於 2013-5-2 18:37:52

@甜甜圈@ 發表於 2013-5-1 16: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說不上是什麽感覺,就是連個最簡單的工作都找不到的感覺
至於保險,我覺得是基本保障。。。
如果沒有那就 ...

可以先找找計時的工作,不要急慢慢來,你可能還有口音的問題,台灣人還蠻注意的,所以要先讓自己融入台灣的生活比較重要哦!加油哦!

min 發表於 2013-5-3 00:14:47

找有分支機構在大陸的公司,會比較容易接納大陸身份的員工。否則的話多少都會帶一些成見。
不要灰心,才2個月而已,台灣本地人失業之後半年1年沒找到工作的也很多。

心傷涼粉薄荷香 發表於 2013-5-3 17:24:42

甜甜圈

連個最簡單的工作都找不到的感覺不意難故

喔對了

姐妹啊
如果

如果 您是
目前為
長期的身份

實在是要 立馬抓緊機護啊
"學個東西的 "
先去參加~~楊梅職訓中心--要面試-但學的對靠譜
有證照:學習時間越長   得到越多--可它要篩選人的
\所以啦\

沒有小朋友的話
先不要拿身份證
長期居留->方便去職訓中心學習

其次呢
\代訓人才的職訓\:
表示呢:

只有結訓證明一張
所以在三個月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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