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請依親居留證,無犯罪紀錄即將過期該如何處理?
本帖最後由 no190 於 2025-8-27 00:07 編輯背景:陸配目前居住在海外,首次申請依親居留證。申請過程中需提供中國大陸及居住國的無犯罪紀錄,並經駐外館處驗證。由於居住國行政效率不高,導致處理時間較長。
若順利入境台灣,居住國的無犯罪紀錄僅剩約一週的有效期。台灣許多醫院體檢報告要一周左右才會出。
想請教大家:若完成結婚登記,在體檢報告尚未完成的情況下,是否可以先將其他申請資料(包含即將到期的居住國的無犯罪紀錄)提交給移民署?待體檢報告完成後再補交?
非常感謝大家的協助與指導!
本帖最後由 no190 於 2025-8-27 00:10 編輯
更新: 打了移民署電話。工作人員說在良民證過期前提交所有準備好的文件與健康檢查的收據。等到健康檢查報告出來之後再補件。這樣即使報告出來時候良民證已經過期,由於已經入境台灣,且移民署在過期前已收件,沒有影響。
但是依親居留證的5個工作日的處理時間是從補件完成後才開始計算,而不是初始提交文件時候計算。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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