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在這邊開具房產買賣委託書,委託大陸家人處理房產
本帖最後由 purimura 於 2015-3-19 14:52 編輯我母親想要賣掉在大陸的一套房產,上面有我的名字,但是我現在實在不方便回去。請問可以透過海基會開立文書委託我母親進行操作麼?
有人做過麼?需要哪些證件資料?-------------------------------------------------------
上次回去的時候在大陸辦了公證委託書,只要我自己到場,然後有 我爸媽的證件就好了,如果要在台灣辦,應該有那邊的房產交易中心接受的模板,然後海基會過去就好了,我媽媽的證件也是可以不用附的,只要有身份證號的樣子。
這個不了解呢,最主要的問題點不是在台灣,而是在大陸,看負責交易的機構是否認可這樣子。這個是在房管局?本人無房產所以不了解是哪個地方負責這個交易的 委託書是可以認可的樣子,但是必須有房屋交易中心所在地認可的模式……,所以問題是要拿到模板 我岳父上個月剛處理掉一套, 房子在上海. 當初用我老婆的名子買的.
我老婆懶得回去, 所以就在居住地轄區的總領事館做了六份 ($$$) 的委託公證寄回家.
妳會需要問當地的房屋管理局需要的委託書式樣, 如果銀行還有貸款可能也會需要委託書.
如果人在臺灣, 文書驗證就要找海基會
參考這裡, 臺灣地區製作之文書如何持往大陸地區使用?
另外配偶可能會需要簽同意書同意妳出售房產 (反正我是簽了), 還要驗證配偶證件與婚姻證明 (我呆胞證過期, 用中華民國護照, 結婚證書外文沒翻譯, 上海的那個公證處也收下去了, 好神奇....).
就這樣....
Clyde 發表於 2015-7-23 03:17
我岳父上個月剛處理掉一套, 房子在上海. 當初用我老婆的名子買的.
我老婆懶得回去, 所以就在居住地轄區的 ...
謝謝,上次我也做了一個類似的東西,不過還是自己回上海做了……但是,如果不是大城市直接寄送海基會的話,真的很慢,公證人做了到海基會收到你的文件可能要一周的時間!我在上海的時候做了兩次,第一次說明是婚前財產,就不用配偶同意書,後來一次,兩個公證員意見不同,不過最後還是給我做了公證,只不過讓我老公寫了個同意書備用。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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